©2018-2021 历史趣闻网 www.baisen.xin
免责声明: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,本站对全部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。如有侵权请立即通知(邮箱:d_haijun@163.com),本站24小时内撤除。
李玉琴,“末代皇帝”溥仪的第四位妻子
李玉琴(1928年7月15日—2001年4月24日)出生于山东省长春市一个普通家庭。1942年,他考上了伪满新靖南陵女子一年级。15岁时,李玉琴被选入伪满洲国的“皇宫”,受到伪满洲国“皇帝”溥仪的“祝福”。这就是溥仪,为了控制她,溥仪首先制定了21条她永远不能翻身的规矩。其主要内容是: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清朝的宗法制度;一切言行都要服从溥仪,即使和父母沟通,也要先得到父母的认可;他必须终生忠实地为溥仪服务。当他脑子里有错误的想法时,他必须立即认罪;他们不能回家见亲戚,不能存一分钱,不能打听外事,不能伤心。溥仪让她在佛前许愿后,用手抄写“笔记”烧掉。溥仪高兴的时候,让李玉琴给他唱歌,或者给他做体操。不开心的时候,她骂她,用扫帚打她,发脾气后,她甚至拿出“21条规矩”,逼她违背李玉琴。因为她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,虽然在同德寺渐渐变得懒惰起来,但在思想感情上却与那些贵族有所不同。在新社会的影响和政府的帮助下,她意识到自己加入了识字班,然后回到东北工作,1957年,她加入溥仪,后来在抚顺与晚年的李玉琴见面。作为两级政协委员,她认真履行职责,参加各种社会活动。其间,她担任物价检查员,志愿为社会服务,为长春体育博物馆建设工程和长江水灾灾民捐款,还将保存多年的珍贵故宫文物捐给伪满故宫博物院,并为公益事业做了一个与李玉琴有关的历史人物:溥仪妾万荣文秀再凤
小编推荐:奇趣网 | http://www.515bao.com